释义 |
法律分析:身份证有效期限是5年、10年、20年、长期。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5年。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10年。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20年。46周岁以上的公民,身份证长期有效。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