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占有人是否属于物权人的范畴? |
释义 |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支配和排他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债权是权利人根据合同、侵权行为等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法律分析 1、物权人包括占有人。占有人,是指实际占有或者通过他们占有财产的人。这里的占有,包括合法占有,也包括非法占有。而物权人一般指权利人,是权利主体中享有权利的一方,指依法享有某物品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拓展延伸 占有人的地位与物权权利的界定 占有人的地位与物权权利的界定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在法律上,占有人是指实际控制并处于合法拥有物品的人。然而,是否将占有人归类为物权人仍存在争议。一些学者认为,占有人应被视为物权人,因为他们通过占有获得了对物品的支配权。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占有人只是物权人的先决条件,他们并不直接拥有物权。无论如何,确定占有人的地位对于物权权利的界定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关系到占有人在法律上的权益和责任。 结语 物权人包括占有人,占有人是指实际占有或通过占有财产的人。物权人一般指享有权利的一方,依法享有某物品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物权是权利人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占有人的地位与物权权利的界定存在争议,但确定其地位对于物权权利的界定具有重要意义,关系到其在法律上的权益和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一条 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修建;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修建。 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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