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那么承诺不得撤回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承诺不得撤回的情形主要是指在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后是不得撤回的。《民法典》相关规定,承诺是可以撤回的,同时,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一、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是什么?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承诺是指对要约接受的一种意思表示。 要约和承诺的区别:一、概念不同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二、意思表示要件不同,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三、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四、撤回、撤销不同,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承诺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销。 二、合同未成立能否撤销 合同尚未成立的,若是要约则可以撤销,若是承诺可以撤回,但是不能撤销。1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三、要约的撤回是指什么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以后到达,那么要约就已经生效,是否能够使要约失效,就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八十五条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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