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怎么构成的? |
释义 |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构成: (一)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一、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只能是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 二、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组织恐怖组织罪? 组织恐怖组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参加恐怖组织活动;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四要素?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四要素: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使用其他危险方法可能发生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结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这种严重结果可能发生,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严重结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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