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婚生子女随母上户口怎么办理 |
释义 | 非婚生子女随母上户口的程序: 1、由其父母去当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以及出生的医院开相关的证明; 2、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 3、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再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一、办准生证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准生证需要夫妻双方一寸本人近期照片两张,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结婚照片两张,双方领取一胎婚育证明并且到户口本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处去盖章。女方还需要到指定的计生管理部门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者诊断证明,并且带上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生完孩子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并得到出生证明,然后去计生部门登记,再去公安局上户口。 二、如何开具独生子女证明 1、首先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也有可能直接到乡镇或者街道计生办领取)。2、请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亲子关系证明以及初审申请。3、再携带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者街道计生办填写表格。4、大约一个半月之后(各地办事效率有差别,时间不一定能够),就可以到计生办领取独生子女证了。 三、未婚生育怎么落户口 未婚生育孩子落户口的流程如下: 1、通常非婚生子女在上户口的时候,除了需要出示出生证明以外,有些地方还需对身份证进行公证; 2、有需要提供生育证的地方,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然后计划生育措施才能落实下来; 3、只有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和相关材料,才能公安机关上户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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