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约定合同形式不同。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任意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承包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2、订立合同方式不同。一般承揽合同在订立时经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成立;而承包合同的签订,一般依法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3、合同解除方式不同。承揽合同因当事人双方的合意而成立,也可以因双方的合意而解除。在当事人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承揽合同也即因解除而终止。而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非依法律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