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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预售商品房实测面积和房屋实测面积有何不同?
释义
    法律分析:预测面积是指在商品房期房(有预售销售证的合法销售项目)销售中,根据国家规定,由房地产主管机构认定具有测绘资质的房屋测量机构。在购买期房签订预售合同时,合同上记载的往往是房屋预测面积。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书面约定,如果房屋竣工交房后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相差不大的(一般为正负1%至2%),双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如果有较大出入的(一般超过正负3%),则可以终止合同或购房行为。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 %以内(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 %以内 (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对值超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我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面积比实测面积小4平方米以上,已经超过3%,但合同中有一天约定面积误差处理: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我可以要求退房,也可以要求只支付3%以内的房价
    合同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有: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要求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和房价款利息进行退还;其他情形按照法律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房屋实测面积与房产证上写的不符,我该如何维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你购买的房屋面积误差比为3.76%,如果购房合同对面积误差有约定,应根据约定处理;如果购房合同无约定,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面积误差比3%内的房价款,双倍返还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并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商品房面积差计算的规定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1、合同中有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时,不管该约定的面积误差是否在3%以内还是以外,均应依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处理方式处理。2、合同中没有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则应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上述规定予以处理,这样既可以达到维护合同效力的目的,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又可以较大限度地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实现公平,对双方的合法权益予以同等的保护。但如果预购方无力再支付超出约定面积的房款,则应根据双方的意愿进行协商,如果预购方坚持要求解除合同的,应该解除合同。3、合同中有“按竣工后实际面积计算”的条款,则应看竣工后面积改变的大小是否在一般建筑面积应有的误差范围之内。因为这一条款的真实意思是允许预售方修建房屋的面积在建筑行业允许的误差范围内与约定面积有一定的差异,但并不是允许房屋面积可以不加限制的任意扩大。如果增加的面积是在正常的误差范围内,预购方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而应支付增加面积的款项;如果增加的面积超过正常误差,则应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上述规定予以处理。
    购买的商品房面积不符怎么办
    购买的商品房面积不符的,如果面积误差不超过百分之三的,则房款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如果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三的,则买方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而且可以要求卖方赔偿购房款的相关利息。
    商品房面积差计算的规定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1、合同中有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时,不管该约定的面积误差是否在3%以内还是以外,均应依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处理方式处理。2、合同中没有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则应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上述规定予以处理,这样既可以达到维护合同效力的目的,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又可以较大限度地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实现公平,对双方的合法权益予以同等的保护。但如果预购方无力再支付超出约定面积的房款,则应根据双方的意愿进行协商,如果预购方坚持要求解除合同的,应该解除合同。3、合同中有“按竣工后实际面积计算”的条款,则应看竣工后面积改变的大小是否在一般建筑面积应有的误差范围之内。因为这一条款的真实意思是允许预售方修建房屋的面积在建筑行业允许的误差范围内与约定面积有一定的差异,但并不是允许房屋面积可以不加限制的任意扩大。如果增加的面积是在正常的误差范围内,预购方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而应支付增加面积的款项;如果增加的面积超过正常误差,则应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上述规定予以处理。
    
     该内容由 徐一夫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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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9: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