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证丢失后,补办的受理程序包括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由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而补办时的审查程序则包括审查证件和证明材料的齐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询问相关情况,以及查证离婚登记记录的真实性。 法律分析 1、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受理程序: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审查程序: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2、询问相关情况。3、查证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拓展延伸 离婚证遗失后,重新申请的步骤如下: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其次,缴纳相应的补领费用,并等待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和处理。在审核通过后,您将被告知具体的领取时间和地点。最后,按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新的离婚证。请注意,补领离婚证的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申请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律师,以确保按照正确的程序进行申请。 结语 离婚证丢失后,补办程序包括填写声明书、婚姻登记员监誓签名;审查程序包括材料齐全性、规范性的审查、相关情况的询问,以及查证离婚记录的真实性。补办离婚证的具体步骤为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材料、缴纳费用、等待审核通过并领取新证。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律师以确保正确申请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