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的处理步骤及标准 |
释义 | 工伤赔偿的处理步骤: 1、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对所发生的事故伤害是否算工伤的确定。只能由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来确定,一般为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局,其他机关无权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认定。 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确定劳动关系。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对于存在伤残的,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进而确定工伤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 注:对首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鉴定结论次日起15日内,可以向省、自治区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 3、请求劳动仲裁; 对于不能协商解决上述工伤待遇纠纷的,工伤职工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4、进行民事诉讼; 对于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次日起15日内,提起民事诉讼,对起诉的工伤保险待遇,由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 工伤赔偿标准: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项目: 1.工伤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医疗费用; 2.工伤伤残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评残之后的生活护理费; 6.若因为工伤死亡,则赔偿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用; 11.伤残等级在五级至十级且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经过报办机构的同意之后,该工伤员工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需要的交通、食宿费用等,工伤保险都可进行报销,但具体可报销多少,还需要看当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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