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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多重买卖 -房屋买卖
释义
    法律分析:
    不动产多重买卖权利保护顺位的总体原则是:1.依据是否登记,已经登记的合同顺位在先;2.依据是否占有,已经占有的合同顺位在先;3.依据是否支付,已经支付的合同顺位在先;4.依据生效时间,生效在先的合同顺位在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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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3:4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