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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判定第一债权人,法律依据是什么
释义
    第一债权人是指拥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当债务人无法全额偿还所有债权时,第一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担保物权人是主要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已登记的担保债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民法典》规定担保物权人有权优先受偿,但需遵循法律规定。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第一债权人做出规定。在实务中,第一债权人一般指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当债务人无法履行所有债权时,第一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主要是指拥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拥有担保的债权优先于一般债权,先担保的债权优先于后续担保的债权,已登记的担保债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担保债权,留置权作为法定担保权优先于其他担保债权。根据《民法典》第386条规定,拥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况下,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有其他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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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9: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