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打死一只野鸡的定罪情形如下: 1、打死的是普通野鸡的情况下,不判刑; 2、该野鸡是属于国家保护动物的,会触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野生动物是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的重要环节。野生动物、植物与周围的各种生物组成了食物链,只有食物链平衡,才能保证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文明的发展与自然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需要保护野生动物,不违法捕杀野生动物,可以培养我们尊重生命、热爱自然、喜欢动物的价值观,对提升社会生态文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在地球上的生物不可能单独生存,一定环境条件下,它们是相互联系、共同生活的。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产物,自然界是由许多复杂的生态系统构成的。有一种植物消失了,以这种植物为食的昆虫就会消失。某种昆虫没有了,捕食这种昆虫的鸟类将会饿死,鸟类的死亡又会对其他动物的食物来源产生影响。所以,大规模野生动植物毁灭会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产生严重后果。和谐的自然界是一个完整的生物链,缺了哪一环都会造成可怕的后果。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