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情形有什么,无效投标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有:招标代理机构泄露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保密信息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潜在投标人的;招标人与投标人非法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进行非法谈判的;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外确定中标人的;投标人或招标人互相串通的;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网上招投标的流程步骤有哪些 招投标流程如下: 1.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 2.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3.进行资格预审。 4.发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5.接收投标文件。 6.抽取评标专家。 7.开标。开标时间为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工程交易中心。 8.投标文件评审。 9.定标。 10.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11.签约前合同谈判及签约。 董事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是哪些 董事会所作出的决议应当无效的情形包括有: 1、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的; 2、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 3、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的等。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该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建筑招投标流程有哪些? 1.建筑工程招标: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2.建筑工程投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 3.建筑工程开标: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主持,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4.建筑工程评标与定标: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与招标文件规定有实质性不符的投标文件,应当决定其无效。 工程招投标流程有哪些? 工程招投标流程: 一、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报建; 二、核准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 三、编制招标文件; 四、确定招标代理公司; 五、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六、对投标方进行资格审查; 七、发招标文件; 八、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 九、确定中标方; 十、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一、签定合同。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股权转让无效有什么条件,股权转让无效的形式有哪些 股权转让无效的条件有: 1、股权转让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股权转让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该内容由 梅晓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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