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离婚调解协议书由谁写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小孩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对内容共同认可的一个协议。可由夫妻双方自己写,如果涉及到法律问题或者财产分割,子女扶养权,抚养费等等,自己不能搞定的,可以委托律师代书。建议找律师代书,可以规避法律风险,避免日后因离婚协议再起纠纷。 一、离婚几年后的财产纠纷怎么办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一般会在离婚协议书中就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或者由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予以一并分割,但是如果离婚几年后又产生财产纠纷的,可以参考以下几种情形进行处理: 1、夫妻双方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因此如果离婚几年后再起诉,法院不会受理。 2、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年内再次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3、如果有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之后双方又产生纠纷的,可以随时起诉要求分割并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二、如何调取离婚协议档案 一般只需要自己的身份证即可,这个档案信息可以到民政部门查看。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相关内容是什么?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也可以以口头形式约定。对于口头形式约定,必须双方无争议,方按口头约定的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规避法律。 如果规避法律,则该约定无效。所谓规避法律的约定,是指该约定规避法定义务,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例如,夫妻一方为了转移财产,避免个人所负债务,在离婚时约定把所有的财产归于另一方所有,使其债权人难以获得应得的财产,或者进行假离婚以逃避债务,这样的约定侵犯了他人的利益,属于规避法律的行为,约定无效。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按照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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