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后后悔了怎么办? |
释义 | 《民法典》生效之前,离婚的规定较为严格。当事人对离婚后反悔并不同意离婚,要求恢复婚姻时,法院不予受理,建议当事人前往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解决问题。若当事人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但需在离婚一年内提出。超过一年的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就子女抚养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撤销子女抚养协议,人民法院也予以受理,但需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法律分析 在《民法典》生效之前,关于离婚的规定如下: 1、若当事人对离婚后反悔并不同意离婚,要求恢复婚姻,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将不予受理,建议当事人前往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解决问题。因为离婚证对男女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恢复婚姻的,要按照登记程序办理。一方反悔的,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发现,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请求。即这种情况不能反悔的,因为离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当事人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发生效力,但如果一方在离婚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诉讼至人民法院要求变更或撤销。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发现没有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里一年是除斥期,超过一年的法院也不予以受理。 3、当事人就子女抚养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撤销子女抚养协议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发现没有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或者不具有变更子女抚养的正当理由的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拓展延伸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二十九条规定,离婚协议反悔的情况下,受损害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或者撤销婚姻关系。受损害方不申请离婚或者申请后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离婚登记。因此,如果离婚协议反悔,受损害方应该及时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民法典生效后,离婚相关规定发生变更。当事人对离婚后反悔并不同意离婚,要求恢复婚姻,法院不予受理,建议当事人前往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解决问题。若当事人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发生效力,但如果一方在离婚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诉讼至人民法院要求变更或撤销。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发现没有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一年是除斥期,超过一年的法院也不予以受理。当事人就子女抚养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撤销子女抚养协议,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发现没有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或者不具有变更子女抚养的正当理由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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