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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交通事故调解协议需要哪些事项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包含哪些内容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调解依据;(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六)调解日期。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包含哪些内容
    调解协议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2、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5、赔偿方式和期限;6、调解终结日期。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签了还能再起诉吗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签了还能再起诉,必须是只有一方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在签订该协议时存在被胁迫或重大误解的情形时;才可以起诉撤销该协议并主张赔偿,否则,即使主张赔偿,法院也不予支持。
    交通事故调解注意事项是什么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调解应注意以下事项:1、调解人员需要注意赔偿款落实后方可在协议书上签字;2、区分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3、申请理赔时要确保保险公司书面确认调解协议内容,并同意将赔款汇入受害人账户。
    签订交通事故协议有哪些赔偿注意事项
    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2、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3、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4、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5、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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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1:3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