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哪些 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如下: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流程是什么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7、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8、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