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患有疾病的人员,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对疾病进行分类和分级,肺结核可被视为继往病史。但是,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中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风险评估等因素,自主选择是否将肺结核列入重疾险的保障范围。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责任的种类、范围、标准和除外责任等内容。” 3.《重大疾病保险定义和申报标准》(财险〔2013〕106号):“继往病史是指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存在的、医学上已诊断的疾病,但尚未发生重大疾病的病史。对于继往病史,应当依据其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和分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