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有户口本复印件可以办理离婚吗
释义
    一、针对带户口本复印件可以办理离婚吗
    不可以,户口本复印件不能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户口簿原件。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如当事人无法出具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二、换领身份证带户口本复印件可以吗
    身份证办理
    1、16周岁以上的人应当办理居民身份证;
    2、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根据个人自愿办理居民身份证,办理时应当由监护人陪同;
    3、二代、三代身份证办理必须本人亲自前往派出所,不能代办;
    4、身份证办理只能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目前不支持跨区域办理;
    5、但是临时身份证可以在异地火车站、机场办理;
    6、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身份证相片回执;
    7、办理时需要录入指纹,进行身份核验。部分地区需要采集血样;
    8、如需急用,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由派出所开具证明后前往所属公安局办理;
    9、身份证相片回执可以跨省拍摄;
    10、没有户口本的办理身份证无法办理,必须先补办户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2 2:3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