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父母再婚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双方父母再婚,继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主要是要看是否与被继承人(即继父母)之间形成抚养关系,如果形成抚养关系的,则是有继承权的。 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承担继子女部分或者全部的生活支出,教育费用等,即认定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则享有对继父母的继承权;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并尽到了赡养继父母的相应义务,也可以认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享有对继父母的继承权。 一、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1)继子女尚未成年,前夫或前妻的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与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互有继承权。 (2)生父母再婚时,子女已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者其生父母再婚后,继子女并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扶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没有尽过什么赡养义务,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彼此之间也就不存在继承权问题了。 (3)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一部分或全部;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未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形成了扶养关系,但分配遗产时应根据情况适当减少其额。 二、继父或继母与其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或者赡养关系。具体的大概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生父或生母与继父或继母结婚时,继子女已经自己独立生活,或者继子女虽未成年但是是与其生父母的另一方共同生活的,此时继父母没有尽抚养义务,继子女也就没有对继父母赡养的义务; 第二种,生父或生母与继父或继母结婚时,继子女仍未成年,他们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者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者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者全部扶养义务,或者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承担了赡养义务的,那么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就形成了抚养或赡养关系,即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同时,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也形成了继承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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