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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界定事实婚姻与同居
释义
    界定事实婚姻与同居的方式如下:一般情况下,事实婚姻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的结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实质要件,与结婚登记不同的是仅在于缺乏形式要件,即未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无此要求,只要双方共同生活,即可认定是同居关系。
    一、有孩子没结婚证具体怎么离婚
    有孩子没结婚证离婚的处理方式是: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的,只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二、非法同居怎么认定
    非法同居的认定包括:
    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5、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非法同居的处罚:
    1、一般情况下,非法同居是不会被处罚的;
    2、如果有证据证明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怎样离婚不离家的法律后果
    离婚不离家可以双方约定确定,其法律后果具体如下:
    1、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2、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3、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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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6: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