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步:申请人办理正式身份证的同时,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区(县)公安局的受理点申办临时身份证。 第二步:缴纳工本费。每证10元,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第三步:受理点领证。完成申请3日后,申请人凭《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申办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