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连中小学生学籍办理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大连中小学生学籍办理的具体步骤包括:学生监护人提出申请,接收学校审核并上报,市教育局受理,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并备案,省教育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大连中小学生学籍办理的法律依据是《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具体规定包括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以及学生转学时的程序和审批部门。 法律分析 一、大连中小学生学籍办理的具体步骤 1. 学生监护人提出申请; 2. 接收学校审核并上报; 3. 市教育局受理; 4. 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并备案; 5. 省教育厅网上审核; 6. 审核通过。 二、大连中小学生学籍办理的法律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号) 第十一条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 《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辽教发[2008]9号) 第三条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由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负责,以市教育行政部门为主。 第五条学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学校将学生名单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取得学籍,市教育行政部门再将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九条转到外省的普通高中学生,由原就读学校出具“转学证明”、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省教育厅备案。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生或家长持原就读学校出具的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转学证明”与转入地户籍迁入证明,到迁入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入手续,经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安排学校,报省教育厅备案。 结语 大连中小学生学籍办理的具体步骤包括学生监护人提出申请、接收学校审核并上报、市教育局受理、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并备案、省教育厅网上审核和审核通过。而大连中小学生学籍办理的法律依据是《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具体来说,学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学校将学生名单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取得学籍,市教育行政部门再将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备案。转到外省的普通高中学生,由原就读学校出具“转学证明”、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省教育厅备案。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生或家长持原就读学校出具的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转学证明”与转入地户籍迁入证明,到迁入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入手续,经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安排学校,报省教育厅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三条 国家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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