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下列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