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农村的地被征用怎么赔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是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二)安置补助费是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的。安置农业人口的数量,用被征用耕地数量除以被征用单位每人平均占有耕地数量计算。每个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耕地的最大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1、青苗补偿标准:对于刚刚播种的作物,应按季度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生产成本。对于处在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补偿额基于第一季度的产值。对于可以收获的农作物,例如油料植物和蔬菜苗木不予赔偿。至于多年生经济树应尽量移植,土地使用者应支付移植费;如果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实际价值赔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2、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地需要搬迁铁路、公路、高压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线等,根据具体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商,编制投资预算,并列入初步设计预算中,以供审批。 二、农村集体土地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 三、农村土地补偿费的分配 (一)土地补偿费虽然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规定程序即应当有本村过半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的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分配。 (二)但如果被征用的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的,集体经济组织还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相应土地给其承包或者对其丧失承包经营权进行进行补偿即支付一定的土地补偿费。 农村的土地如果被征用国家会有三种补偿费,一种是土地补偿费;一种是青苗或者其他附着物补偿费费;另一种则是安置补助费。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