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补偿款村里不发怎么办 |
释义 |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是由全体村民决定分配的,如果村委不发放补偿款的,村民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 一、征地补偿款是否由村民委员会决定? 征地补偿款分配不是由村委会决定的,是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土地补偿费后,按照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土地是农民使用的,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直接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 二、征地补偿款村委会最高可以提留多少 征地补偿村委会可以提留全部征地补偿款的百分之八到十二。各省市的人民政府应该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是用在被征地农户上这一原则,从而进行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的制定。一般情况下,全部的征地补偿款当中,规定村委会最高可以提留土地补偿费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即村委会最高最多可以提留全部的征地补偿款的百分之八到十二。 三、村民征地的补偿款谁给呢 村民征地补偿款的支付主体为村民为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也就是国土资源局。 土地是农民使用的,土地补偿费应当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村集体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应当发放到村委;如果是征地上的青苗或附着物,应当归土地使用证所有人;安置补助费如果是统一安置,补助费应当归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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