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院病历违反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未封存,病历能当做证据提交么?还需要原告举出他修改的证据吗? |
释义 | 住院病历违反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未封存,病历能当做证据提交么?还需要原告举出他修改的证据吗?即使住院病历违反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未封存,如果经过查验病历反应情况属实,那么也能够当做证据提交的,原告需要提供病历被修改过的有效证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第五章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法需要封存病历时,应当在医疗机构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签封病历复制件。医疗机构申请封存病历时,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共同实施病历封存;但患者或者其代理人拒绝或者放弃实施病历封存的,医疗机构可以在公证机构公证的情况下,对病历进行确认,由公证机构签封病历复制件。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中规定了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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