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不得捆绑搭售其他产品或服务。对于存在的保险标的之外的情况,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同时,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在依法确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拒绝承保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因此,在保险合同中未明确排除该疾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公司不得在依法确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拒绝承保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 2.《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不得捆绑搭售其他产品或者服务。 3.《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对于未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排除的疾病或者病变,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