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入境管理部门是公安局的下属部门,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其管理对象和范围特殊,需要依法管理,同时遵守国际条约和惯例。投诉可以向所属公安局或纪检监察机关进行。 法律分析 出入境管理部门属于公安局的下属部门,可以到其所属的公安局投诉,也可以到纪检监察机关投诉。出入境管理属于公安涉外管理,鉴于管理对象和管理范围的特殊性,依法管理更具有其特别重要的意义。所以,出入境管理不仅要依据国内法管理,还要遵守中国已经参加或缔交的国际条约,遵循国际惯例依法管理。 拓展延伸 护照遗失后如何重新办理? 护照遗失后,重新办理是非常重要的。首先,您应该尽快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并获得相关证明。然后,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明、报案证明、照片、申请表格等。接下来,您可以前往当地出入境管理机构或领事馆办理护照补办手续。在申请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并进行指纹采集和面试。一般情况下,护照补办需要一定的时间,您可以咨询办理机构了解具体办理时间。请务必保管好新护照,避免再次遗失。记住,及时补办护照是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和出行便利的重要步骤。 结语 出入境管理部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公安局的下属部门,其管理涉及公安涉外管理、国内法律和国际条约的遵守。对于护照遗失的情况,及时重新办理是至关重要的。您需要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并获得相关证明,准备必要的材料,并前往出入境管理机构或领事馆办理补办手续。请确保妥善保管新护照,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和出行便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