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几天可以走 |
释义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 一、试用期内口头辞职了,可以强行离职吗? 试用期内口头辞职了,可以强行离职。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的,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是否可以随时离职 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不可以随时,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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