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试用期辞职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递交手签辞职报告,工作交接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即可。具体辞职过程如下: 1、提前3天递交手签辞职报告给直接领导; 2、直接领导批准后转交人事部,人事部转交财务部备案; 3、试用期若交社保、公积金的,需办理停保、公积金封存等手续,办理结束后和离职证明等整理成离职资料; 4、交接工作完毕,公司离职过程结束,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核算薪资,领取离职资料; 5、正式离职后,若有社保或公积金等手续需和离职单位人事部沟通办理,如公积金转移单用于公积金转移等。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章,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