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在做笔录时会被起诉吗? |
释义 | 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起诉,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笔录后会审查起诉;若不构成犯罪,会做出不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情节轻微、已过追诉时效、特赦免罪、未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死亡等情况下,不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必须查明犯罪事实、证据、犯罪性质、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合法性等,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会提起公诉。 法律分析 检察院做笔录不一定会起诉,需要根据当事人涉及的案件决定,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在做完笔录之后,检察院会按照法定程序审查起诉;如果不构成犯罪,检察院会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案件进行审查时,必须全面查明犯罪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如果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并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话,人民检察院会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不构成犯罪,人民检察院会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以上是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程序,以确保案件的公正与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19修订):第三章 检察官的条件和遴选 第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检察工作需要,从律师或者法学教学、研究人员等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中公开选拔检察官。 除应当具备检察官任职条件外,参加公开选拔的律师应当实际执业不少于五年,执业经验丰富,从业声誉良好,参加公开选拔的法学教学、研究人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教学、研究工作五年以上,有突出研究能力和相应研究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19修订):第六章 检察官的考核、奖励和惩戒 第三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官考评委员会,负责对本院检察官的考核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七章 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第六十一条 对调查工作结束后发现立案依据不充分或者失实,案件处置出现重大失误,监察人员严重违法的,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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