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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检察院叫去做笔录是怎么回事?
释义
    检察院做笔录代表了解案情而已。
    检察院在向法院起诉前,是要找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并制作讯问笔录的。讯问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预审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为了证实犯罪、查明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如实记载讯问情况的文字记录。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笔录过程为:
    1、两个办案民警对犯罪嫌疑人(或证人、被害人)出示警官证,介绍自己的身份,并向被询问人告知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或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2、对事情进行提问,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回答,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将事情全部情况记录在纸上;
    3、交由被询问或讯问人看是否与其讲的一致,如果被询问或讯问人没有异议,签上“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讲的相符”签名、按手印,然后由办案民警两人分别签字。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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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3:2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