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以后拆迁后赔偿的房子还要交税费吗? |
释义 | 《通知》规定,继承房产的受赠人都需缴纳契税,金额为房屋市场价的3%。此前,法定继承人免征契税,而非法定继承人需缴纳。新规则意味着无论是否法定继承人,受赠的房产都要缴税。另外,如果受赠人再次转让房产,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按20%的税率计算。这与自购住房出售时可采用核定征收方式不同,需按实际收入缴税。因此,继承房产后再转让将面临更高的税负。 法律分析 继承须按3%交契税。根据《通知》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的规定是,对于《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从《通知》的规定内容看,今后不论是否法定继承人,其受赠的房产都要征收契税,征收额度为赠与房屋市场价的3%。以一套现值30万元的房子为例,过去子女继承免征契税,今后就得交纳9000元契税。再出售征20%个税。近日公布的《通知》明确规定,包括继承、遗嘱、直系亲属赠与等房屋赠与的受赠人,在取得无偿赠与的房产后再次转让时,要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能像自购住房出售时那样,采用政策相对宽松的核定征收方式,只要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至3%缴纳个税就行了。 拓展延伸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拆迁后赔偿,是否需要缴纳相关税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在拆迁后赔偿时,是否需要缴纳相关税费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而言,赠与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子女,因此,拆迁赔偿款应归属于子女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在出售房产时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赠与房屋并非出售行为。因此,在拆迁赔偿款方面,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然而,具体税务问题还需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和解释来确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税务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结语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继承房产的受赠人需缴纳3%的契税。根据最新通知,不论是否法定继承人,受赠的房产都要缴纳契税,征收额度为赠与房屋市场价的3%。此外,再次转让房产时,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在拆迁赔偿时,是否需要缴纳税费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税务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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