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政府收购商品房的政策有: 1、郑州 7月1日,河南郑地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下称郑地租赁)发布招标公告,计划收购郑州四环内存量房源作为人才公寓。 2、济南 8月30日,济南城市发展集团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济南城发集团)公开收购3000套商品房作为租赁储备。 3、苏州 苏州市拟对6个区及4个县市共10个板块回购约1万套新房,但具体实施细则目前还不清楚。苏州相关部门已从该楼盘购买高达200多套房源,后续政府会将这批房屋作为人才房,鼓励在苏州创业和工作的高端人才,以更优惠的价格出售或者租赁给这些人,既达到了留住人才保发展的目的,又能维护房地产稳定,可谓是一举两得。 4、湖州 湖州已于8月15日出台新政,鼓励国企收购困难房企的滞销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