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嫖娼罪入档案吗? |
释义 | 嫖娼属于违法行为,不是犯罪行为,不会记入档案。但如果嫖娼者是明知自己有传染性病还进行嫖娼的,构成传播性病罪,此案底会记入档案。案底一旦产生,就会永久保存。 一、警察去嫖娼怎么处理 警察嫖娼的,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是如果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则会构成强奸罪,不论该幼女是否出于自愿都会构成强奸罪;如果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嫖娼的,将构成传播性病罪。 二、嫖娼最严重怎么处理 嫖娼是一件违法的事情,国家也严厉打击嫖娼行为,一旦被检查机关发现人从事嫖娼行为,是会被治安拘留。很多人治安拘留后都会特别担心留下案底,影响到自己今后的生活和工作。那么,嫖娼治安拘留有案底吗?所谓案底,就是公安部门或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处罚后,所保留的案件卷宗。嫖娼属于违反《治安行政管理条例》,不算刑事犯罪。本身是属于行政拘留范围,如果公安机关对下达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就会有留有案底,这对今后生活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该案的处罚情况不会记录在个人档案里,只保留下公安部门的档案室里。 三、得了梅毒还要坐牢吗 得了梅毒不用坐牢,这个犯罪没关系,所以也不用坐牢。但是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还卖淫、嫖娼的,以传播性病罪论处,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用法律来规范行为,本身卖淫、嫖娼就是不道德的行为,如果还祸害别人,一定会得到法律处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5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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