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黑龙江省残疾人服务中心成立于1995年,是黑龙江省政府设立的负责残疾人事务的机构。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残疾人康复和就业安置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劳动就业服务等工作;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等。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黑龙江省残疾人服务中心设有多个部门,包括康复部、就业安置部、生活保障部、法律援助和咨询部等。其中,康复部门负责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开展,涉及康复评定、康复医疗、辅助器具配备等方面;就业安置部门则主要负责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等工作,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荐岗位等方式帮助残疾人实现自己的就业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八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各种形式的残疾人服务机构和社会团体,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和其他方面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