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错工资员工不退回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员工因工资错误未能获得正确工资时,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的措施以及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的赔偿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准备投诉文书、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等材料。 法律分析 如果员工因为工资错误而未能获得正确的工资,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进行协商,以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用人单位可以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仍然无法解决问题,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用人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合同拖欠工资赔多少 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的赔偿标准是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工资必须在公司与员工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拖欠工资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投诉文书;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是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当雇主拖欠员工的工资时,员工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仲裁中,员工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拖欠情况,并要求雇主支付拖欠的工资。 如果仲裁裁决不满意,员工可以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员工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确实存在拖欠,并且雇主存在过错。如果员工能够证明这些事实,那么他们就有权利获得拖欠的工资。 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自己获得应有的工资待遇。 结语 工资拖欠是许多企业都面临的问题,但员工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如果因为工资错误而未能获得正确的工资,用人单位可以采取措施来解决问题。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仍然无法解决问题,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用人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赔偿标准是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需要准备投诉文书、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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