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不满5年不得辞职违法吗 |
释义 | 针对重庆市近日明确新录用的公务员,在机关工作不满5年不得辞职的规定,作者陈才在1月14日的《西安晚报》上撰文认为,此举有违《劳动合同法》及《公务员法》,对此,笔者认为有必要予以澄清。 首先,不满5年不得辞职与《公务员法》相关规定是一脉相通的。《公务员 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了五种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其中第一种情形就是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而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重庆市出台的《办法》,不仅是对《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重申,也是《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的具体注脚。 其次,《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同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也就是说,虽然劳动者是个宽泛的概念,公务员也属于劳动者的范畴,但国家机关与公务员之间的关系并不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调整。 至于作者担忧工作不满5年不得辞职的规定,会阻碍公务员退出机制的建立,这实在没有必要。在其位不谋其政,甚至于庸庸碌碌,确实是退出机制有问题,但根本症结在于考核机制不完善,是怕得罪人的思想作祟,在辞退和开除公务员时束手束脚,以至于相关纪律处分规定只好赋闲,与不满5年不得辞职这一规定并无关联。张旺陈爱和) 一、免于刑事处罚是否保留公职法律规定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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