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所谓双方违约,是指在一个合同关系中,负有对待给付的双方当事人,都分别违反合同规定,破坏了合同双方各自期待的合同利益,而应当各自承担责任的情形。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流行的定金主要有两种形式:(1)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2)形式的定金,是双方在合同成立时候,为保证各自义务的履行而向共同认可的第三人(通常为公证机关)提存的定金。2、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中,如果一方违约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另一方就其他事项违约,则仅就前者单方适用定金罚则,对后者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双方违约均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则对二者均适用定金罚则,即一方丧失定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相互抵销后,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收回全部或者部分定金。3、实务中,在处理上述问题时,应当注意区分双方违约和抗辩权的适用,防止将成立抗辩权的单方违约误判成为双方违约。风险提示:事实上,对当事人而言,在交易中约定定金是十分正确的决定,因为定金既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合同的履行,也能在对方违约时“惩罚”对方。如果您对定金的适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详细的解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