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征信报告单丢了是没有什么问题的,首先征信报告的有效期是1个月,超过有效期就失效了。其次征信报告需要人行征信中心盖章,且本人拿着才有作用,别人捡到了也只能作为参考,上面只会有一些征信信息,不会泄露个人的私密信息。但是基本信息会被别人知道,会有一定影响,还是注意保管好自己的征信报告。另外,个人的征信情况的是会变化的,一份征信报告只能表示用户当前的信用,不能表示未来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