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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各级机关、单位对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 -国家秘密
释义
    法律分析:
    各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依照保密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十日。密级确定以后,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发现不符合保密范围规定的,应当及时纠正;上级机关或者有关保密工作部门发现不符合保密范围规定的,应当及时通知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纠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第九条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1、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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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1:5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