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杭州上学政策外地人:对于杭州市外来人员子女,在满足年龄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凭借居住证,在居住地所在区的学校申请就读,也就是凭借居住证,积分入学,属于四表生。父母双方其中一方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属于人才子女入学,可按三表生优先录取上学。 一、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合格的教师; 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二、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