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户口页丢了该如何办 |
释义 | 当事人可先向集体户口管理单位申请丢失证明,然后携带身份证、集体户口卡原件或首页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补办,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 法律分析 1、当事人可以先去申请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丢失证明; 2、再由本人持身份证、集体户口卡首页原件或者首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申请补办; 3、经核实后备齐以上材料后,派出所户籍科人员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拓展延伸 如何补办丢失的集体户口页 如果您的集体户口页丢失了,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首先,您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居民户籍管理部门或派出所,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填写相关申请表。同时,您需要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户口本、丢失集体户口页的声明或证明、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接下来,您需要缴纳相应的补办手续费,并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和处理您的申请。一般情况下,补办集体户口页的时间需要一定的周期,您需要耐心等待。最后,一旦您的补办申请获得批准,您可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新的集体户口页。请注意,补办集体户口页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查阅相关法规,以确保顺利补办集体户口页。 结语 集体户口页丢失后,您可以按以下步骤补办:先向集体户口管理单位申请丢失证明,再准备身份证、集体户口卡首页原件或首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通常5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补办手续。请注意,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事先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