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清算组只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不能作为被告。在公司清算期间,但在注销前,公司法人资格继续存在,相关诉讼活动仍应以公司法人名义进行。如果公司已经设立了清算组,一般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如果没有成立清算组,则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