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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问,外地工伤,医院费用能不能回老家报销?
释义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经批准异地就医,可以回统筹地区报销,异地就医到本地报销需要经过批准,根据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外地就医如何回老家报销
    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的材料:1.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2.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3.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4.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5.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6.身份证复印件1份。外地就诊报销程序: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外地看病回老家新农合如何报销
    可以报销。只要拿全了报销手续,回所在地农合办理报销就行。清单包括:1、一般情况需要在所在乡镇的乡镇卫生院出院结算单:2、费用清单:3、出院小结:4、病例复印件:5、身份证,户口本复印好:6、转诊证明或打工证明。对于新农合作报销问题,每个城市标准都不一样,医院也不同,首先你要确定一下你看病的医院是什么医院,必须是国家承认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才可以的,然后外伤是不予报销的。
    工伤,工厂指定医院一直看不好,想去更好的医院检查能报销吗?
    法律分析: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对于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12个月内工资照发,由原单位支付。赔偿是伤残和死亡的情况下才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清问我转院到别的医院就医,出院后医保己经报销了,回老家低保用户可以再次报销吗?
    法律分析:可以报销。报销所需要的手续:(一)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二)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三)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四))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五)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六)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七)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贫困户去医院治疗能报销吗?
    法律分析:贫困户报销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县域内就诊,凭合疗证、身份证、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证明等资料,在定点医院一站式”结算窗口直接报销(救助)。省市定点医院住院,出院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县政务大厅(或经办机构)按规定程序报销(救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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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7: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