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主要有以下四种分类方法: (1)依据能够宣告缓刑的刑种的不同,能够将缓刑分为自在刑缓刑、罚金刑缓刑和附加刑缓刑。 (2)依据暂缓的详细内容的不同,能够将缓刑分为缓宣告的缓刑弛缓履行的缓刑。 (3)依据缓刑法令结果的不同,能够将缓刑分为导致原判定丧失效能的缓刑和导致原判惩罚不再履行的缓刑。 (4)依据在缓刑调查期间对被缓刑人是否设置调查事项和特定责任,能够分为一般缓刑、附检测期的缓刑和附完结公共利益劳动责任的缓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