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剥夺政治权利适用于缓期执行。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的犯罪者,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宣判缓期执行,对未满18岁、怀孕女性、年满75岁的人,必须宣布缓期执行。犯罪轻微,有悔改的表达,没有再犯的危险。宣布缓期执行并没有对居住地区产生重大影响。被宣告缓期执行的犯罪者,如果被处以附加刑的话,将被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的一种,剥夺政治权利适用于缓期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