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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妇幼保健院可以补办出生证明吗
释义
    妇幼保健院可以补办出生证明。
    补办出生证明所需的材料如下:
    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原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依据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没有的应提交接生记录、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上述证明需加盖原签发机构管理部门印章);
    3、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带上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到原分娩机构填写《省出生证补发申请表》提出申请。
    2、原分娩机构审核申请人提出的补发申请,复印首次签发登记表或分娩记录、住院分娩病历等复印件材料,登录省出生证管理系统录入资料,发起补证申请。
    3、申请人再带上以上分娩机构提供的首次签发登记表或分娩记录、住院分娩病历等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原签发机构管理部门印章),到辖区妇幼保健院出生证补发部门,提交上述材料,办证人员收齐资料,在省出生证明系统进行审核、打印、签发。
    综上所述,孩子出生证明丢失后,是可以补办的。这主要是根据当地医院的规章制度来执行的。在丢失后,可以到当地妇幼保健院去咨询具体的补办流程,需要携带户口本,以及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具体的证明材料也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准备。
    【法律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应依法获得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第六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订购、发放、管理与监督,也可委托有关机构承担《出生医学证明》订购与发放等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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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7:5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