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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合同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
释义
    担保合同在下列情形下是无效的:
    1、主合同无效的;
    2、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可不可以补签以前的
    劳动合同可以补签以前的,只要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就是有效的。
    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因此,只要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劳动合同就有效。
    二、担保人在哪些情况下不能承担责任
    担保人不能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1、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担保合同的,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
    2、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义的情况下提供保证;
    3、主合同双方同意用新贷款偿还旧贷款,除担保人知道或应知道外,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4、新贷款与旧贷款为同一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5、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违反真实意义提供担保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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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20:26:03